教育局:不鼓励考生复读
“对于高中毕业生复读,教育局的态度很明确,尊重考生的选择,但绝对不鼓励。”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李民一表示。
李民一介绍,高考是双向选择,考生如果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,有复读的想法,这是合理的,也是被允许的。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,我市初中学生每复读一年,中考成绩就要相应减10分,高三复读则没有这样的规定。
记者了解到,尽管分数上一视同仁,但市教育局的“不鼓励”原则却体现在其他方面,比如明文禁止公办学校办全日制复读班,复读生也不能插班到应届生班级。这样一来,绝大部分要复读的考生就只能选择民办学校开办的补习班。
“应该提倡‘能去上大学的就要去上’。”李科长告诉记者,大量的高三学生复读一定程度上侵占了社会公共教育资源,也可能造成一些艰苦的行业、国家需要的专业少有人问津,同时复读也存在较高的风险,收获进步和劳而无获皆有可能,所以选择复读的道路一定要谨慎。